近年来,在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风险辨识,未进行气体检测,作业中缺少安全防护装备,事故发生后又进行盲目施救的事故屡见不鲜,教育极其深刻。
一、事故案例
2019年6月30日上午,重庆市石柱县桥头镇村民在修理水池时,发生中毒窒息事故,共7人遇难(弟兄3人、1个弟媳、1个侄儿、1个堂姐、1个叔叔),期中最大60多岁,最小的侄子只有12岁。事后,本次事故中唯一生存者叙述:
“6月30日上午,他和大哥以及12岁的侄儿在家里休息,突然听到远处有人大声呼喊弟弟的名字,随后弟媳哭着跑来叫他们,他们三人就向出事的蓄水池跑。到达蓄水池俯身往里看,发现大约3米深的池底躺着5个人。我觉得情况不对,叫大家先别下去,我检查了抽水的电线,确定不是因为触电。”还没等他想其它可能性,他就看到大哥已经跳下池底,他也来不及多想,跟着下去了。随后侄儿也跟着他们跳下去救人。池底的水刚漫过脚裸,躺着的人身体被淹没了一半,陆国才看见有的人嘴还在动,他们就一个拽一个,准备救他们上去,可是躺着的人怎么扶也扶不起来。他看到大哥拿出手机拨打电话,电话已经拨打出去了,但是等他一回头发现大哥还保持打电话的姿势,手机却掉进水里,他叫大哥,大哥不回应,大哥随即倒在了池子里。大哥倒下后,侄儿也跟着倒下了。他觉得情况不对,猜测可能是气体中毒,想移动到侄儿身边救他,但是脚已经不听使唤。“我知道完了。我一直叫他们的名字,我想过去救他们但没办法。”最后他用尽全身力气,慢慢顺着扶梯往上爬,捡回了一条命。
陆国才最后一点记忆是他爬上蓄水池后,他告诉大家不要下去,赶紧撬开蓄水池上面的水泥板。“下去一个少一个。”
二、事故发生原因
1.一氧化碳中毒(官方认定)。
2.村民在维修水池时,未将上面盖板全部打开进行充分的通风。
3.未将下部水进行充分搅动。
三、感想
一家7口人遇难,最小的只有12岁还是个孩子。这个事故我们不能用国家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》要求进行衡量,也不能用必须进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流程进行考核,但是最起码的安全常识应该考虑,5人在水中躺下了,其他人不应该进行施救了。
以上的问题,我们忽略了一个基本要素---亲情,“还没等他想其它可能性,他就看到大哥已经跳下池底,他也来不及多想,跟着下去了。随后侄儿也跟着他们跳下去救人”这样的描述,亲情占了上风,反观近几年发生的中毒窒息事故,亲人的盲目施救是造成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,因为在事发当时是无法用理智进行讨论,他们首先想到的是亲情。
从上述事故中,我们应该学到什么?我们应该怎么去做?是大家应该认真思考。当事故发生了,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我能做什么?我应该怎么去做?我认为亲情是至高无上的,但盲目施救不是亲情,更不应该不顾一切搭上性命,盲目施救只会给亲人造成更大的痛苦和伤害,给一个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。
在此,结合公司有限空间作业谈一下自己的认识,在单位、项目、班组,大家共同遵守责任,都有保护对方、帮助对方的义务,这个责任和帮助的前提还是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,如果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助,最终结果还可能是减少一条生命,因此公司明确要求严禁盲目施救。
四、经验教训
1、强化全体员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教育,让大家明确在事故面前盲目施救不是亲情、不是帮助更不是责任。(建立杜绝盲目施救的安全意识)
2、落实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,让施工人员明白发生事故后如何进行救援和防护。(组织安全救援知识培训)
3、普及有限空间作业知识,熟悉有限空间作业程序,并严格按要求执行。
4、落实应急救援设施,只有施工单位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防护措施和检测仪器,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。